2. 學生不得無故缺席,任何科目缺席三課以上而未能提出合理解釋者,校方 有權不頒發任何有關修業或其他証件或拒絕該等學生參加結業試。
3. 校方有權開除行為不良,有損校譽及蓄意毀壞校內設備之學生。毀壞公物者,必須照價賠償,校方概不發還已繳之各項費用與被開除之學生。
4. 學生註冊後不得隨意轉班。
5. 學生必須遵守紀律(一般日校上課、小息等規律)。校內嚴禁吸煙,包括校園門口附近地方,一經發現,校方即飭令該生退學。
6. 請勿攜帶大量金錢或貴重物品。
7. 在校園範圍內不准飲用酒精飲品,違者可能會被校方開除。
8. 任何在校園範圍內發生的違法行為,將交由警方處理。違法者將會被校方開除。
9. 請保持校園及課室整潔,課室內不准飲食。